滨州无棣的小刘,两年前在当地买了套新房,今年5月份结婚当婚房使用,去年年初房子一交付,一家人就开始张罗着装修买家具,其中有一部分家具,小刘在当地找了一家全国连锁店,专门做的定制,可谁想到,就因为这些定制家具,小刘如今孩子都快出生了,这婚房却还没能住进去!
小刘说,现在屋里所有的木质家具,都是从南方家居无棣专卖店定制的,当初之所以选择南方家居,就是看重这家店是全国连锁,质量和信誉都有保证,更重要的是当时这家店在做活动,全屋家具优惠完一共36000元。
小刘说,他当时先交了5000元的订金,后期又给了25000元的订货款,一共向南方家居无棣店支付了28000元的货款。但除了交钱的单据,并没有和商家签订合同。后来,因为疫情,商家无法发货,订制的这批家具直到4月28号才部分到货,随即工作人员进行安装,就在安装过程中,小刘发现了问题。
无棣县居民 刘庆凯:因为家具上面都有撕毁的痕迹,我不知道是安装工还是其他人撕掉的,全部都有撕掉的痕迹,然后后期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一个完整的商标,上面写着奇曼家居移门厨饰。我们可以对比一下,就是外包装上显示的奇曼家居移门厨饰这一个,和他所撕毁的这个他是一样的,有人把所有带奇曼家居移门厨饰的标志撕了。
小刘很纳闷,明明从南方家居定制的家具,怎么就变成了奇曼家居的产品,这个奇曼家居会不会是南方家居的代加工厂呢?小刘赶紧联系了奇曼家居厂家:“我们在刚刚看到上面写的是奇曼家居的时候,就立即联系了奇曼家居,联系之后他们确实承认是有南方家居给他们转款,他们定做。并不是说由南方厂家转回来代加工,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得到奇曼家居的答复后,小刘也联系到了南方家居的老板对此事进行询问,商家回应,是设计师小郭在订货时出现了失误,责任不在于商家。
对这个说法,小刘无法认可,就算是设计师工作中出现了失误,那她也是南方家居专卖店的员工,商家难辞其咎。事情到底是不是像小郭说的这样,特派员接下来找到了这家南方家居无棣专卖店了解情况。
张老板说小刘的这单生意,是和设计师小郭谈的,至于俩人怎么谈的张老板并不知情,因为小郭并非是他的员工:“小郭是在我这里,用我这个场地单独做卖场,她单独做定制,我都不参与这个,她只是一年给我多少钱。”
既然小郭并非南方家居的员工,为啥能使用南方家居的订货单,并且还让小刘把货款交给南方家居呢?
南方家居无棣专卖店 张老板:这交的订金,因为南方家居给的这些单子,我就用这些单子了,我们店里卖的所有的家具都用这个单子,我一直都用这个单子。(怎么会盖南方家居财务章呢?)那是因为小郭没在这里,他过来交钱,小郭让我们这边人员帮她收的钱。
张老板说,自家店里除了南方家居还有很多其他品牌的家具,卖的都是整体家具,并不作定制业务,而且小刘的订货单上只写了订制两个字,没有写明订制的是哪个品牌的家具。对于张老板的说法,小刘并不认同,因为除了订货单和盖章是南方家居的,当初来店里选购的时候,看的就是南方家居的样品。
随后,特派员也电话联系了南方家居厂家。南方家居厂家工作人员说,小刘去年11月份定制家具时,南方家居确实还有定制业务,定制业务是从今年的5月份才开始的。而南方家居无棣专卖店的张老板则表示,设计师小郭不是自己专卖店的员工,只是有偿借用场地,当初小刘和设计师小郭是怎么谈的怎么定的,自己并不知情,所以小刘应该去找设计师小郭要说法。那这位张老板说的有道理吗?难道小刘真的是维权找错了人?这时候小刘拿出了一份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无棣县居民 刘庆凯:当时总共36000元的货款,我们给了28000元,后期因为这个质量原因,包括她这个欺诈行为,我们就把这个施工安装叫停了,然后她就把我起诉了,说要追回8000元的尾款问题。
小刘提供了一份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原告小郭向被告小刘主张的余款问题,主体不适格,驳回原告小郭的起诉。也就是说,法院不支持设计师小郭的诉求。而是认定张老板与小刘有事实合同关系。我们特派员也试图联系设计师小郭,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小刘说,事情发生以后,他把问题反映给了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也介入调查了此事。
无棣市场监管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门队长:你这样认为,他那样认为,现在没办法给你定性,板材数量订制没有任何体现,作为一个店来说可能卖南方家居的板材,也可能用别的品牌,但是你没有约定到合同上,所以这个事就没用,你搁置于此,我们没法给你判定这个事。
门队长说,在接到小刘的投诉后,执法大队也到小刘的家里去取证,并且到奇曼家居的厂家进行了调查。除了到奇曼家居调查,执法大队也在尝试联系另一方设计师小郭,却始终联系不到。
门队长说综合执法大队给双方做过协调,可双方各执一词,各自的说法出入很大,而且小刘提供不出有效证据证明当初买的就是定制的南方家居的产品。期间,因为小郭起诉了小刘,根据规定,他们终止了对此事的调查,现在法院已经裁定,有了新的证据,他们可以重启调查。
像小刘的遭遇该如何维权?我们也咨询了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律师 徐江涛:
通过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这个民事裁定书可以明显地看出,原被告之间是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她的诉求已经被法院依法驳回了,现在我们可以根据订货单以及订货尺寸,还有当时的转款记录,他应当与南方家居店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就从目前订单来看,只要是符合尺寸、数量能够按期交付就可以,很难看出有欺诈的故意。同时这份合同我认为目前来看,如果说没有相应的证据情况下,也是很难解除的。
律师认为,根据设计师小郭起诉小刘后法院作出的裁定来看,两人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和小刘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的,是这家南方家居专卖店。不过很遗憾,订单作为最直接的证据,没有对具体是什么品牌做出约定,如果小刘拿不出其它更有力的证据,的确很难为自己维权。所以还是提醒大家,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签订合同,并且写明产品的品牌、数量、尺寸等重要信息,只有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才能有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 小溪办事
编辑 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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